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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咨询
办件名称: 贫困者求助
办件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面向农村低保政策,以及建档立卡的相关政策。
申请人/申请单位: ** 提交时间: 2020-10-09 21:28:52
受理单位: 省扶贫办
受理时间: 2020-10-15 09:42:21 答复状态: 已答复
答复时间: 2020-10-15 09:47:50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山东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进行认定,以户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本依据,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饮水等实际情况。国标贫困人口以现行国家扶贫标准(2020年为3218元)为认定标准,省标贫困人口以现行省定扶贫标准(2020年为3888元)为认定标准。 农村低保政策需要您咨询民政部门。
追问状态: 无追问 追问提交时间:
追问答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