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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咨询
办件名称: 关于孤儿的分配住房问题
办件内容: :本人刘振东,1993年10月10号出生,山东临沂河东区朝阳东重沟村村民,幼年父亲去世,母亲改嫁,母亲改嫁后未进行抚养,由三叔一手抚养长大,系孤儿。本村于2010年左右拆迁,本人有户无宅,未分配住房,现如今已是适婚年龄,希望政府能够分配大龄青年房
申请人/申请单位: *** 提交时间: 2020-08-14 20:50:19
受理单位: 省扶贫办
受理时间: 2020-08-17 12:10:12 答复状态: 已答复
答复时间: 2020-08-17 12:11:45 答复内容: 您好,宅基地业务不再我办职责范围内,建议您咨询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追问状态: 已答复 追问提交时间: 2020-08-18 00:10:15
追问答复时间: 2020-09-09 16:42:19
追问内容: 你好,那么本人这种情况,具体需要去哪个部门,需要什么材料呢 追问答复: 不好意思,该业务不在我办职责范围内,具体手续需要咨询当地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