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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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2-11 09: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编制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山东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dwsjs.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燕东新路9号,邮编:250014,电话:67876123)。

一、概述

2014年,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出发,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12号和鲁政办发〔2014〕8号、鲁政办发〔2014〕22号等文件精神为抓手,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大力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4年,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度健全,运行正常。2014年省卫生计生委组建成立后,及时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委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处室,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鲁卫办字〔2014〕19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卫财字〔2014〕79号)和《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鲁卫办字〔2014〕50号)。2014年11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和热点解读、医疗服务收费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三、政策解读和热点舆情回应情况

省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重大决策和政策法规等的发布解读,对社会关注的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和热点舆情,能够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博等进行回应和解答,回应社会关切,使社会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掌握涉及卫生计生的重要教育资讯。5月30日,我省“单独两孩”政策经省人大表决通过后,省卫生计生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召开媒体通气会,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召开贯彻落实“单独两孩”的电视电话会部署工作落实,及时召开实施工作会就政策落实具体中的政策衔接和工作措施问题进行安排。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进行政策解读,并在网站首页设置“单独两孩”栏目便于群众及时了解信息。及时组织有关专家通过“网络在线问政”活动,围绕“生育政策和证件办理”主题,与广大网民进行交流,就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一解读。12356阳光政务热线接听群众政策咨询达8000余人次,保证了政策的顺利全面落实。对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山东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医改政策和措施,并在门户网站设置“深化医改工作”专栏按钮,便于群众直接查询有关医疗改革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本机关高度重视行推进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关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对行政审批、处罚、征收、强制等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及运行流程等信息依法公开,共公开信息9条,接收社会监督。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要求,省卫生计生委于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了2013年原省卫生厅、原省人口计生委部门决算和行政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三是推进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公开。卫生监督机构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信息,今年共公开监督信息46条,涉及5000余项信息。四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省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建立健全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收费价格情况的同时,将各种重要服务信息在本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为群众提供最直接的医疗卫生信息服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整合原省卫生厅、原省人口计生委的政府网站,建成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并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依托其作为政务公开的窗口和平台,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重点强化了互动功能,增加在线服务、互动交流、在线访谈、信箱服务、留言咨询服务等信息服务功能,整合网上办事功能和信息查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对网站内容的综合利用;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并配发政策解读,方便媒体采用和公众阅读。每日更新工作动态,汇集直属单位重点工作信息和各地工作亮点,提升卫生计生系统整体形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件,答复79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本机关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本机关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1件,及时进行了答复。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本机关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和“一事一审”的原则,重点对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进行审查。难以确定是否涉密的,一律请示上级有关部门;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并严格按照属性管理:主动公开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依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申请给予公开;不予公开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未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对因审核把关不严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2014年,重点加强了委属单位和高校附院等医疗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成了由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中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等29个医疗服务机构信息公开专门平台,实现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委网站的直接链接,方便了群众办事和信息查询。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在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全面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各医疗服务机构重点领域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将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实效性和全面性;二是加强对各医疗服务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各委属医疗单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实信息公开目录和数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工作透明度。三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时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十二、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6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2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44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79

     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1

     4.信函申请数

 56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79

     1.按时办结数

 79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7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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